琉璃子鸢

【瓶邪】《绝处》43

碎碎九十三:

大家好像忘了背景是60年啊~小吴发现自己喜欢小哥,怎么可能很开心,这对他来说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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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其格家除了送给我的木图,还有其他的两条狗,都是训练有素的猎犬,长的非常强壮又有力。我比较了一下,总觉得家里的驴蛋蛋和毛栗子长的太小了,它们正是长身体的年龄,万一长不大就废了。


我向其其格讨教了养狗的秘诀,她告诉我如果有牛奶渣或者放的有点久的奶豆腐都可以给狗吃,狗吃了以后骨头会长的很结实。我家的狗现在蹿个子,要多吃肉骨头才能长的高大。


“吴吴~还要吃糖!“其其格最小的小儿子今年才三岁半,吃了奶糖后念念不忘,跌跌撞撞的跑到我身边,抱着我的腿要吃糖。少数民族家的小孩,都长的浓眉大眼的,十分可爱。


我把小孩抱起来,放在自己的腿上,从兜里摸出一颗奶糖,塞进他的小嘴里,笑着道:“最后一颗糖了,吃完就不给了,吃糖果吃多了,牙齿会坏掉的。”


小孩儿根本听不懂什么是牙齿坏掉,咯咯的笑,其其格帮我装好牛奶和一些她自己做的特色食物,让我带回去吃。张起灵现在不在家,她怕我一个人不会弄吃的。


向本地人讨教会得到很多让人惊喜的帮助,回到家以后,我严格的遵守了其其格教给我的步骤,做出了满满两模奶豆腐,熟的生的都有。等它们晒干之后,我尝了一块,不由感慨这才是真正的奶豆腐应该有的味道啊。


为了不被胖子看扁,也为了报答张起灵对我那么好,他们离开之后我每天都努力的喂羊喂马喂狗,照料白菜,顺便晒干牛粪。这些琐碎的杂事真正做起来还挺花时间的,我只做了一天,晚上睡觉的时候,久违的酸痛重返肌肉,疼的我大半宿没睡着。


怪不得张起灵要起的那么早,干农活的人要是赖床,羊也不会自己吃饱,牛粪也不会自己翻晒好。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只有张起灵的三分之一,都感觉自己要累死了,怪不得胖子总说我在享福。


家里没了张起灵,狗子们非常高兴,一个比一个欢实起来。人家说狗怕恶人,这话还真不假,张起灵这自带煞气的主儿,狗轻易不靠近他。有时候驴蛋蛋捣乱,张起灵只要瞪一眼它就不敢再造次了。


“嘘嘘嘘,停下,吃饭了。”我使劲的按着驴蛋蛋的头,让它不要一直朝我身上跳,因为我拿了两根肉骨头,三只狗看我的眼神都变了,小尾巴拼命的摇晃。


我把大一些的肉骨头给了木图,小一些的给狗崽子。木图的腿奇迹般的长好了,虽然走路的时候有点轻微的瘸,可跑起来和以前一样快。昨天它带着两只狗崽出去玩,还抓到了两只黄金鼠,它没有自己吃掉,严格遵守了一条猎犬的原则,带着猎物回来给我。


“汪!”木图发现自己的肉骨头比较大,很高兴的用脑袋蹭了蹭我,跑去外头挖个坑把食物埋起来,等以后慢慢的吃。


喂了狗,喂了羊,接下来就是把四散的马赶回马厩里。我一直以为至少在马的眼里,我和张起灵是一样的,我们都是它们的主人。结果根本不是这样,除了小红花和小绿叶,其他的马完全无视了我,它们放肆在在草原上狂奔,为了追它们进马厩,我折腾了好半天,还差点一头从小绿叶背上栽下来。


“嘶!!”最后一匹马被我赶进马厩前,喷了我一脸的口水,我无奈的擦了擦脸,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骂它才好。牧民会给马起自己的名字,真是很明智的选择,还好张起灵没有给他的所有羊都编个口哨。


虽然我在家过的很艰辛,但是这次张起灵不会再从天而降了,他至少要离开一个礼拜,他会住在场部然后安排这次的围猎计划。和以往不一样,这次打不打得到猎物是其次,能不能保障人员安全才是最要紧的。知青们要是因为这事有个三长两短,可以扣的帽子就太多了。


算算日子,明天他们应该就要带着知青去打猎了,不知道进展顺利不顺利。其实他们刚刚离开的时候,我还有点高兴,时间久了,就开始有些寂寞了。


自打我来到内蒙古,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单独待过这么久,即使放羊的时候是一个人,晚上回到家一定能看到张起灵站在门口,或在翻牛粪,或在处理猎物。


现在张起灵走了,我每天早上起床看不到他,每天吃饭看不到他,回家的时候进屋喊一声小哥,没人回应。到晚上看书的时候习惯性的抬头,桌子对面空荡荡的,这让我很不习惯。


我一直觉得我跟一个人住差不多,因为张起灵很少说话,现在他真的不在家,我才惊觉他其实存在感挺强的,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。每次看小说的时候,他都会坐在我对面,或看着天花板发呆,或看着我发呆。


入了夜,我漫不经心的抽了一本小说放在桌上,拆开了那个装蜡烛的油纸包,从里面取出了一根蜡烛,小心翼翼的点燃。这蜡烛的质量很好,火光很亮也不刺鼻,已经是内蒙古能够买到最好的蜡烛了。


我看着明亮的烛光,那点小心思像夏天的野草一样疯长。张起灵才走了几天,我就想他想的要命,我真的喜欢上张起灵了。


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?是因为在生活上他对我无微不至吗;还是那次他骑马带着我去看医生,又背着我一步步走出了那场像噩梦一样的演讲;还是在更早更早的时候,他帮我擦掉因为想家而流出来的眼泪。


记忆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,多半都是些生活小事,它们让我意识到原来我跟张起灵之间,已经发生过这么多的事情。我对张起灵的感情应该也是通过这些小事,一点一滴的悄悄累积起来的。


跟张起灵相处久了的人才会发现,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,像我这样出身不好,脾气又坏的人,他也能像家人一样保护着我,给我足够的安全感。对他来说,或许只是举手之劳,可对只身一人来到陌生草原的我来说,弥足珍贵。


我明白我很喜欢张起灵,就像明白我跟他是不可能在一起的,我的外号只是天真,并不是傻子。且不说我们都是男的,即使我们之间有一个是女孩子,也完全不可能。因为我家的成分是地主,像我这样的出身,是没有人愿意和我在一起的。


这么多年来,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的出身,等我终于明白它的意义,已经太晚了。这个出身太过可怕,它像一道深深的鸿沟横在我面前,把所有的人都挡在了外面。


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内蒙古,我不可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,等我回到了杭州,很有可能我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张起灵了,也再也见不到胖子,巴尔特,其其格,李大爷……


就像毛主席说的那样,人定胜天,在杭州生活了十六年的我,只用了半年就习惯了这里的一切,我学会骑马,学会打猎,可以自己把整只羊宰杀再完整的剥皮。我的皮肤被晒黑,身高也见长,我妈妈看到现在的我,可能第一眼都会认不出来。


那么等我回去之后,我又要用多久,只用多久,来习惯没有张起灵在我的身边的日子。


我盯着烛光看了太久,眼睛发酸,眼泪顺着眼眶流了下来,打湿了桌子上摊开的书页。我吹灭了蜡烛,在一片黑暗中,缓慢的趴在了桌子上,感觉心口一片空荡荡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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